汝州市温泉镇人民政府2025年汝州市温泉镇官东村农机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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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汝财招标采购-2025-31 | |||||||||||
2、项目名称:汝州市温泉镇人民政府2025年汝州市温泉镇官东村农机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398,000.00元 | |||||||||||
最高限价:239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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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农机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安装调试完毕 5)招标范围: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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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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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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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