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环保集团安徽区域公司运营项目2025-2027年度厂区生产辅助运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200120036)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环保集团安徽区域公司运营项目2025-2027年度厂区生产辅助运行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括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1
对以下厂站采购生产辅助运行服务:
(1)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芜湖一期项目),包含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厂、芜湖市滨江污水厂;
(2)芜湖市繁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繁昌项目),包含繁昌区城南污水厂、繁昌区第二污水厂、繁昌荻港镇污水厂、繁昌新港镇污水厂。
(3)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和县项目),包含和县第一污水厂、和县第二污水厂、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厂;
(4)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宣城二期项目),包含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
第二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2
对以下厂站采购生产辅助运行服务:
(1)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二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芜湖二期项目),包含芜湖市城南污水厂;
(2)无为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无为项目),包含无为高沟镇污水厂、无为乡镇片区厂站(6+9)、无为城镇片区(无为城东污水厂、无为绿泉污水厂)。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1):
主要包含芜湖一期项目(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厂、芜湖市滨江污水厂)、繁昌项目(繁昌区城南污水厂、繁昌区第二污水厂、繁昌荻港镇污水厂、繁昌新港镇污水厂)、和县项目(和县第一污水厂、和县第二污水厂、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宣城二期项目(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的维护及保养业务、运行及污泥脱水业务、洗膜业务、化验辅助业务、综合辅助业务、应急抢险业务等生产辅助运行服务。
第二标段(生产辅助运行服务2):
主要包含芜湖二期项目(芜湖市城南污水厂)、无为项目(无为高沟镇污水厂、无为乡镇片区厂站(6+9)、无为城镇片区(无为城东污水厂、无为绿泉污水厂))的维护及保养业务、运行及污泥脱水业务、化验辅助业务、综合辅助业务、厂(站)值守业务、应急抢险业务等生产辅助服务。
实际服务项目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芜湖一、二期项目12个自然月(2026年10月-2027年9月)。繁昌、无为、和县、宣城二期项目24个自然月(2025年10月-2027年9月)。开始服务时间以合同生效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为长江环保集团安徽区域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安徽区域芜湖一期、芜湖二期、繁昌、无为、和县、宣城项目公司和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分签合同;且子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原则上应在主合同服务起止时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领域(污水处理厂(站)、管网、水系均可)相关运维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过程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具体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等,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2023、2024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8日9时至2025年9月3日17时
4.2 文件获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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