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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小额设计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2025年小额设计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4-00091
项目名称:2025年小额设计定点单位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小额设计定点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市政及绿化类小额设计服务(001包:市政类)。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设计,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等工作。

投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纸质版三套,图纸纸质版六套,电子版一套(具体以实际需要为准)。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2、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项目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项目设计小组,承担设计工作。设计小组的人数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如安排设计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设计人员。

3、设计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的设计人员组成;

4、投标人应及时报告设计进度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业务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8、出具最终设计文件和意见;

9、项目设计团队成员应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10、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多项目服务的能力;

11、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在沈阳的季节性服务特点,节假日或夜间服务等特点。投标人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项目需要的节假日或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12、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1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14、投标人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项目设计。

(二)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设计工作的内容、重点、时限等要求完成各项小额设计服务。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

(三)设计文件提交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相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四)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投标人所提及的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不合格设计项目设计费用,同时保留向中标投标人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按施工合同价为取费基数,乘以固定费率进行结算,具体取费基数以合同签订为准。

付款方式:按政府拨款进度拨款。

★4、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设计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

★6、合同方式:固定费率合同

7、接到采购人委派的设计项目后,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拖延设计时间造成工期延误,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多次服务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违约责任: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停止业务委托或终止合同。

由于投标人编制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中标人需具备多项目同时实施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小额设计定点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市政及绿化类小额设计服务(002包:绿化类)。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设计,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等工作。

投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纸质版三套,图纸纸质版六套,电子版一套(具体以实际需要为准)。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2、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项目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项目设计小组,承担设计工作。设计小组的人数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如安排设计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设计人员。

3、设计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的设计人员组成;

4、投标人应及时报告设计进度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业务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8、出具最终设计文件和意见;

9、项目设计团队成员应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10、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多项目服务的能力;

11、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在沈阳的季节性服务特点,节假日或夜间服务等特点。投标人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项目需要的节假日或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12、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1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14、投标人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项目设计。

(二)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设计工作的内容、重点、时限等要求完成各项小额设计服务。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

(三)设计文件提交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相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四)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投标人所提及的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不合格设计项目设计费用,同时保留向中标投标人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按施工合同价为取费基数,乘以固定费率进行结算,具体取费基数以合同签订为准。

付款方式:按政府拨款进度拨款。

★4、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设计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

★6、合同方式:固定费率合同

7、接到采购人委派的设计项目后,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拖延设计时间造成工期延误,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多次服务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违约责任: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停止业务委托或终止合同。

由于投标人编制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中标人需具备多项目同时实施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002包投标人须具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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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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