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S209奉化至庆元公路缙云早宅至洋山段改建工程下穿金温铁路桥孔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预制T梁)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9-JC-2025-100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S209奉化至庆元公路缙云早宅至洋山段改建工程下穿金温铁路桥孔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投资方自筹,项目投资方是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方为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S209奉化至庆元公路缙云早宅至洋山段改建工程下穿金温铁路桥孔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自购物资(预制T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根据总体设计资料,本工程由S209 奉化至庆元公路缙云早宅至洋山段改建工程下穿金温铁路涉铁工程左幅 ZK4+440~ZK5+000、右幅YK4+430~YK4+990 范围内的桥梁主体结构、 地面道路、雨污水管及附属结构等内容(不含道路照明、交通设施、景点绿化等)组成,其中包括涉铁桥梁一座190延长米,涵洞5座(盖板涵2座,圆管涵3座),路基370米。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详见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YZTL01 |
预制T梁 |
详见物资需求一栏表 |
立方米 |
2000 |
|
合计 |
立方米 |
2000 |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近年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产品有效合格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的供货证明(发票、采购合同)至少二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Twenshu.court.gov.cn/)上行犯罪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
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0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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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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