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行道改造项目(一期)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5084006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PZ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人行道改造项目(一期)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开审批[2023]16061号、津开审批[2023]161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181431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18143100元,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5283.887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开发区人行道改造项目(一期),实施侧分带内人行道改造5283.887米,人行道结构均为6cm混凝土透水砖+3cm中粗砂垫层+下封层+20cmC20透水混凝土+15cm透水级配碎石,路面结构厚度44cm,其中:第四大街(黄海路-南海路)为城市支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黄海路(K0+000),修筑终点为南海路(K1+023.953),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总长为1023.953米:第八大街(洞庭路-黄海路)为城市支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洞庭路(K0+000),修筑终点为黄海路(K0+670.086),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16米,道路总长为 670.086米;泰华路(第七大街-第十二大街)为城市次干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第七大街(K0+000),修筑终点为第十二大街(K2+534.649),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总长为2534.649米;欣达街(黄海路-南海路)为城市支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黄海路(K0+000),修筑终点为南海路(K1+055.199),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12米,道路总长为1055.199米,同时更换路灯24基。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黄海路-南海路)、第八大街(洞庭路-黄海路)、泰华路(第七大街-第十二大街)、欣达街(黄海路-南海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开发区人行道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范围: 实施侧分带内人行道改造5283.887米,人行道结构均为6cm混凝土透水砖+3cm中粗砂垫层+下封层+20cmC20透水混凝土+15cm透水级配碎石,路面结构厚度44cm,其中第四大街(黄海路-南海路)为城市支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黄海路(K0+000),修筑终点为南海路(K1+023.953),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总长为1023.953米;第八大街(洞庭路-黄海路)为城市支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洞庭路(K0+000),修筑终点为黄海路(K0+670.086),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16米,道路总长为 670.086米;泰华路(第七大街-第十二大街)为城市次干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第七大街(K0+000),修筑终点为第十二大街(K2+534.649),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总长为2534.649米;欣达街(黄海路-南海路)为城市支路,人行道修筑起点为黄海路(K0+000),修筑终点为南海路(K1+055.199),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12米,道路总长为1055.199米,同时更换路灯24基。总投资额1619.6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 (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成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 (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成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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