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本部)民事诉讼委托代理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能源(本部)民事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 项目编号:TFGY-FW-GKJT-25-2956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纠纷解决完结。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
- 供货范围: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负责办理与原告某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包括一、二审在内的全阶段工作
- 质量要求: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律师执业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 2、代理服务至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或达成调解协议或原告方撤销诉讼请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取得主管司法局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 供应商团队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5项具有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或其分公司、二级子公司合同纠纷代理案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应答人提供近期截图或相关信用证明材料。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备2名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年限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