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十路村塔坝至桂花村峰门驿站森林防火步道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5】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太平镇、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全长1800m、路基宽2.0m,项目占地面积3673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9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88.0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