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市智慧照明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8002025071801001)
一、招标条件
2023年城市智慧照明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期)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明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批文名称《关于2023年城市智慧照明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临发改审批发(2023)8号)批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文号【2023】4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方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城市智慧照明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2.立项批文:《关于2023年城市智慧照明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号(临发改审批发(2023)8号);《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文号【2023】44号。
3.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更换西区钠灯灯头、更换公园南北街电缆、更换新华街中华灯、金川大道中华灯灯头配件,新建西区缺失灯杆、更换改造西路口高杆灯亮化、更换金川水系路口大型景观灯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计划投资 (万元) |
B1508002025071801001 |
2023年城市智慧照明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二期) |
本项目包括更换西区钠灯灯头、更换公园南北街电缆、更换新华街中华灯、金川大道中华灯灯头配件,新建西区缺失灯杆、更换改造西路口高杆灯亮化、更换金川水系路口大型景观灯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90日历天 |
346.214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同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它待建或在建项目中任职;
4)、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查询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近三年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协议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相违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
5)联合体由不超过 2 家法人单位组成。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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