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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市融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融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白江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青白江区

2.3建设规模:对青白江区姚渡镇污水处理厂、龙王镇污水处理厂和14处分散的农村微型污水处理站进行设备更新和提升改造。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标段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的施工。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已完成不少于1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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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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