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曲粉风送系统一期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2-510525-04-01-399527】FGQB-0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曲粉风送系统一期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标段(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2-510525-04-01-399527】FGQB-02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酱香型酿酒自动化设备的配套项目,满足制酒车间酿造生产线的曲粉发放需求,设计单车间酱香大曲粉料年发放能力约0.7万吨/车间,根据酿酒设备的特性、工艺生产节拍和产能需求进行设计;
2.3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90日历天内完成一个车间的交付、安装和调试,第二个车间的设备安装根据在招标方发出供货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采购成套气力输送系统,单套系统对应单侧4条酿酒产线;含气力输送系统的整体设计;含实现工艺功能所需的所有设备和附件,以及配套控制系统的购置、安装和组态调试;含零星土建施工。(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在中国境内的,单个合同输送长度大于等于 180米,固气比≥25:1的粉体智能气力输送项目业绩(提供详细的智能控制方案)。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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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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