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五通一平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818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西侧现有规划场地建设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满足环保要求。本期工程主要供热区域为替代的沈阳热电厂现有供热区域。沈阳热电厂现有签约供暖面积达2110万平米,实际供暖面积为1688万平米。本期工程设计采暖供热面积按2110万平米,机组选型考虑最大供热能力。本期工程计划2026年3月开工,2027年10月#3机组投产发电,2027年12月#4机组投产发电。
招标范围:包括新征用地的场地平整;废弃建构筑物拆除、场地内垃圾清运;永临结合道路施工;施工、生活用水管道;围墙、施工用电接引、开闭站、施工照明;施工现场临时厕所;永临结合雨污排水管、消防管道;业主临建办公房;生活办公区与施工区隔离围护和六牌两图等,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计划工期:工期暂定8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
施工地点: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二期场地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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