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剑阁县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2025年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5】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5】10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秀钟乡、木马镇、开封镇。
2.2建设规模: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合同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秀钟供水站升级改造和更换升级物联网水表,木马、高池、碗泉供水站更换升级物联网水表。
2.5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 (1标段:秀钟供水站升级改造和更换升级物联网水表,木马、高池、碗泉供水站更换升级物联网水表。2标段:鹤龄水厂、圣元水厂、演圣供水站和碗泉供水站管网延伸)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一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
3.2 本次招标 £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2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招标人 £允许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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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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