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高速公路出口安置区(二期)停车场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高速公路出口安置区(二期)停车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彭发改〔202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2022〕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专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
2.2 建设规模:1.新建10kV电缆至彭山高速安置区二期红线范围(长度约4KM,变压器总容量6200kVA,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改做备用电源);2.新建彭山高速安置区二期地面充电停车场(充电桩5台,车位10个);3.彭山区高速安置区二期地下停车场充电车位改造。
2.3 总投资: 61400万元,本次最高限价为350000元(含概算编制费)。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专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配合施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标
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项目需求;概算的编制需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
定和要求。
2.7 资金来源: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 1 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留业主电话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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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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