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新余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建设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502202502280201 招标编号: 赣建新余招字〔2025〕第1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新余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招标工程项目 | 新余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新余市主城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余发改投资字〔2025〕4 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13646.5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06622568.93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城区老旧片石拱涵排洪通道改造提升4.5公里。城区排涝泵站新建2座,规模共9.2立方米/秒;城区排涝泵站提升改造7座,提升改造后规模共达33.96立方米/秒。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提升30公里工程;提升应急排涝能力,采购移动泵车6辆、移动发电机2台、沙袋、挡板等设施。城区内涝监测平台建设。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新余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建设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建过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新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的通知(赣建招〔2017〕1号)、《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余住建字〔2020〕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的通知(余住建字〔2021〕66号)。 3、执行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凡参加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应自带取得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详细内容请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以其内容为准。 5、招投标投诉举报部门: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0-6442606。 6、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在评标环节增设建造师现场答辩环节。按照《关于整治和防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千企投标”现象的通知》(余发改财金字【2025】8号)文件规定,在评标环节增设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作为评审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察其实际能力、项目理解及管理思路。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至 2025年09月22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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