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高教园区配套高中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沙河高教园区配套高中项目(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沙河高教园区配套高中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5〕1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东至北沙河东一路,北至高教园八号路,西、南至规划绿地。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433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12平方米,建筑控制高度:24米;最大跨度29.35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30536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799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6 其他 本项目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联系人:束婷,联系方式:15311256229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433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12平方米,建筑控制高度:24米;最大跨度29.35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30536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799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6 其他 本项目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联系人:束婷,联系方式:15311256229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具有已竣工工程合同额在20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非住宅类)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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