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建设项目(设施购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YZC2025090502098 项目名称:临泽县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建设项目(设施购置) 预算金额:1888300.00元 最高限价:1888300.00元 采购需求: 临泽县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建设项目(设施购置)一包,临泽县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显示屏、音响、灯光、舞台机械幕布等设施设备购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临泽县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建设项目(设施购置)二包,临泽县第一中学学术报告厅建设项目椅桌购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张财采 (2023) 16 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包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否,二包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