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2025年第四六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2025年第四六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治理工程
管理编号:ZY25-XA213-GC275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2025年第四六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治理工程 已由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三采气厂辖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2025年第四、六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治理工程,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长油〔2025〕34号),具备招标条件。主要工程量:将第四、六处理厂现有的高压、低压放空火炬进行等离子引燃装置改造,各个区域放空改为延时放空,增设限流孔板,降低放空速度。第四、第六处理厂新增1台公用移动式放空气回收装置。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图1文件号:DD25081-0105-TDX,项目号:CEDC081S-2025;图2文件号:DD25081-0106-TDX,项目号:CEDC081S-2025)。
本项目合同估算额:3438063.00元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2025年第四六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治理工程
标段描述:主要工程量:将第四、六处理厂现有的高压、低压放空火炬进行等离子引燃装置改造,各个区域放空改为延时放空,增设限流孔板,降低放空速度。第四、第六处理厂新增1台公用移动式放空气回收装置。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图1文件号:DD25081-0105-TDX,项目号:CEDC081S-2025;图2文件号:DD25081-0106-TDX,项目号:CEDC081S-2025)。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施工图或建设方案工作量)。(2)若地质部署或计划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
第四、六处理厂高、低压放空管线火炬头拆除、更换,等离子引燃装置及控制设施的安装及新增1台公用移动式放空气回收装置。电仪电缆敷设,接地网施工,各类型阀门、压力变送器及流量计的拆除及安装,各类型管线预制安装,还包括现场材料和设备运输、地面地砖、草坪、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等工序,垃圾清运等,以实际完工验收工作量为准。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组织机构类型与承包商资源库状态: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资质要求: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审计报告还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石油化工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也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机械设备: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
QHSE体系: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评审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其他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或以上等级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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