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5〕1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吉交函〔2025〕8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柳河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级财政性资金和柳河县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柳河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位于吉林省柳河县境内。起于柳河镇胜利桥西桥头处,顺接柳河县柳河大街,止于吉辽省界金厂岭,与辽宁省境内公路顺接。
2.1.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53.6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全线设置中桥2 座,小桥19座,涵洞110道,平面交叉16处,停车区2 处,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服务机构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含工地试验室),即JL01标段。
2.3招标范围
省道永新公路(S206)柳河镇胜利桥至金厂岭(吉辽界)段改扩建工程(包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沿线附属设施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
2.4服务期限:1170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期15日历天(施工准备期开始日期2025年10月16日)、施工期425日历天(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最低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JL01标段 |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乙级”资质。 |
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应进入名录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甲级)监理资质;
(3)符合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其他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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