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CS-G-H-250192
项目名称:采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4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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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100499 其他分析仪器 | 智能采血仪 | 8(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4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合同包2(合同包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 血小板恒温保存箱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2-2 | A02059900 其他机械设备 | 混合摇摆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 |
2-3 | 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用超低温保存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合同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2(合同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等级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等级对应的《医疗器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和投标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