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陵区老旧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陵发改〔202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江南、江北、江东、马鞍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PEdn63-PEdn160中压埋地管道30314米,改造D114.3中压埋地管道1085米;改造PEdn40-PEdn110低压埋地管道80708米,改造吹扫桩7277套,改造引入管20000米,改造表后不锈钢波纹软管709555米,改造灶前不锈钢波纹软管71614米,改造气表29003只,新增自闭阀35537个,改造调压箱731台,改造调压柜1台,改造户外立管共29169户(87507米),除锈刷漆室内立管共9441户(28323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暂定7134.51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78.419万元
2.4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
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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