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寄料镇人民政府2025年寄料镇张坡村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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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汝财招标采购-2025-37 | |||||||||||||||
2、项目名称:汝州市寄料镇人民政府2025年寄料镇张坡村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99,260.00元 | |||||||||||||||
最高限价:30992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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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养殖场设备采购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6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及要求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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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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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