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郭勒木德镇新华村有机肥成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251110
最高限价(元):125111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郭勒木德镇新华村有机肥成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111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2#烘干机1台、冷却机1台、粉碎机1台、旋风除尘器2台、圆盘造粒机1台、风机2台、烘干机改造1台、提升机1台、皮带输送机11台、煤气两用燃烧机1台、喷码机1台、霉菌培养箱1台、数显恒温回旋式摇床1台、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枰(0.1mg)1台、数显控温恒温电沙浴锅1台、水溶肥除尘系统1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