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黔江区黔江河水体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5〕3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争取市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老城区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5座拦河坝工程,提高城区防洪能力,涉及河道3.85km。黔江河上游段(黔州桥至西沙桥,长度1.3km)新建1座黔江河1#坝,坝高5m,坝袋长56m,建筑物轴线总长79.2m,正常蓄水位578.20m;城北河(乌杨桥至盛黔桥,长度0.55km)新建1座城北河1#坝,坝高5m,坝袋长30m,建筑物轴线总长50.1m,正常蓄水位576.90m;黔江河下游段(闸桥至黑山大桥,长度2.0km)新建3座拦河坝,黔江河2#坝,坝高4.8m,坝袋长78m,建筑物轴线总长93.6m,正常蓄水位570.00m;黔江河3#坝,坝高 5m,坝袋长63m,建筑物轴线总长78.6m,正常蓄水位567.50m;黔江河4#坝,坝高5m,坝袋长62m,建筑物轴线总长82.25m,正常蓄水位565.1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8221.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6393.18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1)勘察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含各专项深化设计、预算编制)、后期服务(含设计变更)等;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验收及审批工作。在批复投资范围内进行限额设计。
(2)施工部分:完成黔江区黔江河水体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经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及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相关手续及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勘察设计只能为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