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气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容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WZ-00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气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容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气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气体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容器采购。
2.2招标范围:容器6台,详见技术方案;
2.3最高投标限价:186万元(含税);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7质保期:质量最终保证期为设备投用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制造资质。
2.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供应商并有效。准入产品(指本次招标产品A29040101)为正常。 备注:“有效”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的,均为无效投标。(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境内至少5台材质为Q245R、设计压力≥0.65MPa且运行1年及以上的贮罐工业化在用业绩;要求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中体现不出参数,请提供相应技术协议或其它能证明参数的有效证明文件)、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投用时间、目前状态、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应提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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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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