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院核磁共振岩样分析仪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09-WK05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投资/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核磁共振岩样分析仪预测需求,通过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7月20日。
项目所在地:新疆库尔勒市。
2.2招标范围: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质量标准 |
|
A42020505000004 |
核磁共振岩样分析仪 1.5T 2~20MHz 8" 150℃/50MPa |
1 |
台 |
技术规格书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2.3交货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接到买方采购订单之日起60天内。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物资共享一中心资产库。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须为中石油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库有效供应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云梦泽(https://www.ymzec.com)供应商状态显示“正常”,且准入产品信息中物资分类码A42020505(核磁共振岩样分析仪)的产品状态显示“正常”。
投标人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取得制造商的委托授权;同一制造商(品牌)的不同代理商(经销商)或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拥有人的不同品牌、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不同品牌(包括自有品牌及授权加工品牌),均视为同一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无。
注:上述要求中的“无”表示无特别要求,并不表示无任何要求。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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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