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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华中公司重庆地铁6号线项目导向标识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6-FG0210

一、采购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重庆地铁6号线项目所需导向标识材料,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重庆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工程站后3标段包括全线站后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综合接地、人防工程、机电设备(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等)、微型消防站、导向标识〈含对既有标识的改造)、系统设备(供电、通信、自动售检票、电扶梯、站台门等)、系统联合调试。(不含东站范围内装饰装修,风水电及与行车无关的系统专业部分)。

站后施工范围包括重庆东站~长生老街区间、长生老街站(明挖两层)、长生老街站~百乐园站区间(地下段及高架段)、百乐园站、百乐园站~刘家坪站、刘家坪站改造(站后工程)、刘家坪站~上新街(含刘家坪改造部分站后工程)、长生停车场改扩建(站后部分)、大竹林车辆段改扩建(站后部分)。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地铁6号线站后工程所需的导向标识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备品配件费、生产及加工、包装、装卸车费、安装费(只能夜间停运后24:30-03:30安装,停运后的安装清点工作由投标人完成)、供货协调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1

屏蔽门上方通长线路图换膜

尺寸:按现场实际情况及下料通知单为准

4488.66

暂定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直行线路图换膜

尺寸:按现场实际情况及下料通知单为准

207.74

3

悬挂价格表换膜

尺寸:按现场实际情况及下料通知单为准

1465.27

合计

6161.67

注:表中需求量为设计数量,具体以实际需求计划为准。请响应人仔细阅读技术质量要求,确保投标有效性。

4、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重庆市重庆地铁6号线项目工地。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6.1导向标识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标识牌所有材料和部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各种标识牌制作材料的放射性指标限量、有害物质限量和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限量,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规范规定,材料采购应有检测报告。

(3)标识系统产品应技术成熟、可靠、适用、先进,并具有良好的性价比,避免短期内因技术陈旧造成整个系统性能不高或过早淘汰,所有标识牌无论是外形、表面或各细部都要按精品加工的工艺进行。

(4)标识灯箱应密封绝缘,灯箱外框表面最高温度不得高于55摄氏度,以免伤害乘客。设置在露天的标识牌,生产和制作时应采取防风、防水和防日晒、防盗、防锈的技术措施。

(5)标识灯箱使用功率不得大于 250W/㎡,并在质保期内不得产生任何变形、褪色等现象。投标人在满足灯箱的功能性、安全性重庆轨道交通 6 号线庆东站延伸段(重庆东站~刘家坪站)工程装修用户需求及技术规格书及观感效果的前提下,应对灯箱内部光源进行优化设计,尽量减小灯箱功率,达到节能的目的。

(6)导向标识系统应能适应每天工作 24 个小时,每周七天连续工作的需要。原则上所有可开启的灯箱、匾、牌均需采用规格统一的不锈钢锁具。导向灯箱盖板采用合页开启方式,带光源灯箱内部开关及驱动电源部分尽量设置于箱体上部。

(7) 标识牌的照明控制是通过导向标识系统单独配电来操作完成 的。

(8) 导向标识系统应有独立的电气回路和漏电保护开关,同一车站所有标识牌应有独立的电器开关。

(9) 导线质量要求:选用低烟无卤的阻燃电线,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10) 标识牌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标识牌内部走线合理,采用连接器连接。箱体中的导线应捆扎整齐,便于检修和维护。带光源标识的预埋件电源线进线孔必须合理设计,不得出现压电源线和电源线管的情况。

(11) 标识牌与外接电源的接线长度须预留 2.5 米,加装金属蛇皮管护套,该电源线从标识牌的左上角预留孔穿出,孔边加橡胶保护套,以防电源线被割破。

(12) 站外立体字标识的开关电源(变压器 LED 模块、驱动器)应原则上设置安装在室内独立电源控制箱内。

(13) 每块带光源的标识牌(站外立体字标识除外)有独立的开关和驱动电源,且开关、驱动电源内置。

(14) 电气部分零部件应具通用性,易于市面采购。

7、计量方式:以“平米”为计量单位。买方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安装图纸数量净量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材料损耗),买方有权利对进场的标的物进行各种形式的对比验证。

8、付款方式:

8.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8.2付款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该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结算周期,挂账完成后60日内支付对应已结算货款的60%价款,供应及安装完成后180天内支付至货款的97%。质保金为3%,待安装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满后30天内付清。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后24个月,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在国内工程项目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供货纠纷(须出具承诺书)。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须出具承诺书)。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属于非强制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提供说明资料)。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与之签订有长期销售合同,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询比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询比报价。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价禁入期间。

7、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报价,获得制造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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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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