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西郊货场专用线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XJ-2025-464)再生碎石材料,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9月13日09:00至2025年9月16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SS01 |
1 |
再生骨料 |
碎石 |
吨 |
26000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 |
系统报价数量不变,单位以吨进行报价 |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供方所售的再生骨料质量满足《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应用技术规程》DB11/T2205-2023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由项目部试验室提供具体要求)。所需材料均需满足设计图纸、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及施工要求。
3.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分批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项目施工工地。
(3)运输及卸车方式:供方自卸车汽运至需方工地,供方负责卸车。
(4)验收方式:现场进行过磅验收,核对出库货物的重量,并以过磅数量较小的一方为准进行结算。核查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所约定的验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外观检查确认材料外观是否色泽均匀,有无明显杂质、泥块等杂物。如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不合格的供方无条件进行退货,供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装卸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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