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盐亭县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盐亭县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消防救援车辆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亭县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亭县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2025〕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亭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亭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救援车辆(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25〕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盐亭县经开区、文通镇、岐伯镇等。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盐亭县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包括改造提升文通镇、岐伯镇、黄甸镇、玉龙镇、嫘祖镇、富驿镇、凤灵街道等7个消防站,改造总建筑面积为7803.07㎡;新建县域城区内117处消防栓设施;购置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消防车辆等消防设施设备;以及巨龙镇新建 1 个消防站,新建总建筑面积为8782.62㎡。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2.5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 招标范围:包含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消防救援车辆的采购。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 /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消防车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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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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