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SA[GK]2025003
项目名称:校园智慧安防监控设备升级扩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7,320.00元
采购包1(校园智慧安防监控设备升级扩容):
采购包预算金额:547,32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47,32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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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1批 | 1(批) | 否 | 为了满足校园日常监控及重点区域覆盖需求,支持夜视功能,监控画面流畅。确保全体师生活动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服务,保障系统快速投入使用;同时提供不少于3 年的质保服务,及时响应设备故障维修需求。验收时将对设备数量、品牌型号进行核对,测试设备成像质量、存储时长、传输稳定性等基础功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符合校园监控基本要求,验收通过后完成交付。 | 547,32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