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开区基础建设项目决算及转固第一批项目(2025-2027年汽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开区基础建设项目决算及转固第一批项目(2025-2027年汽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年度投资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汽开区基础建设项目决算及转固第一批项目(2025-2027年汽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决算)
2.2项目编号:CCS20250904FJSZ02001001
2.3服务需求:对汽开区内已完工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决算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3.4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3.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6服务质量: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需求。
3.7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投资总额的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自2025年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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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