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养老院公建民营盘活项目已由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500235-04-05-9416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兴云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阳县兴云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泥溪镇、高溪镇、高阳镇、桑坪镇、新津镇、鱼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6家乡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提档升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0165.2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91.3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服务主要为施工图设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