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总医院便携式凝血检测仪采购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总医院便携式凝血检测仪-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医疗总医院便携式凝血检测仪
- 项目编号:TFGY-WZ-GKJT-25-3280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交货/服务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055号
- 供货范围:便携式凝血检测仪 2套
- 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应的设备应总体上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的生产日期要求:进口设备生产日期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1年内;非进口设备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6个月内,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生产日期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应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履行换货义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②报价人须为厂家或其代理商。
③
I.报价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应答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本单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有效的授权材料(逐级提供);
II.应答人须提供响应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完整附录、附表。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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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