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采购小型应急消防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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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106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采购小型应急消防车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633,880.00元 | |||||||||||
最高限价:56338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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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采购小型应急消防车114台。本次采购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5.6质保期:一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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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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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信用承诺内容(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⑤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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