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NJZC-G2025-0008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2025-2026) 预算金额:388.750000万元(采购包1:357.500000万元;采购包2:31.2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357.50万元; 采购包2:31.25万元,报价超过各采购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符合本次采购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可兼投兼中。 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采购包,有特别标注或说明的请按相应采购包要求执行。开标顺序为:第一包→第二包。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商品有机肥应用及撒施8000吨;采购包2:生物有机肥应用及撒施250吨。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投标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 采购包2:投标人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网站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采购包2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