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JSWN-G2025-0004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2025-2026) 预算金额:635.000000万元(采购包1:570.000000万元;采购包2: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635万元,报价超过各分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其中: 分包一:商品有机肥采购。采购商品有机肥数量12000吨(含撒施);,最高限价:570万元; 分包二:生物有机肥采购。采购生物有机肥数量500吨(含撒施),最高限价:65万元 采购需求: 分包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2025-2026)商品有机肥采购。每亩施用1.2吨,实施面积10000亩,合计采购数量12000吨(含撒施);分包二: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2025-2026)生物有机肥采购。每亩施用0.5吨,实施面积1000亩,合计采购数量500吨(含撒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预计从 2025 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项目区农时为准) 分包二:预计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15日(具体时间以项目区农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供应商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