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长江大桥照明系统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32025010006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3-2025-00749
3、项目名称:巴东长江大桥照明系统维保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90.425970(万元)
6、最高限价:290.42597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保障巴东长江大桥照明系统正常运行,现采购一家照明系统维保服务商对巴东长江大桥照明系统进行3年维保服务,长江大桥景观照明灯具亮灯率须达到98%以上,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故障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灯具损坏,24小时响应并修复。本项目由巴东县路灯管理所实施管理。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3)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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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