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LSGC[GK]2025009
项目名称:采购50座电子阅报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采购包1(采购50座电子阅报栏):
采购包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5,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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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0401-触摸式终端设备 | 50座电子阅报栏 | 50(座) | 否 | 主体框架技术要求: 1、总体尺寸为4*4米,箱体采用≥2.5mm镀锌板折弯焊接成型;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2,5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交货,并完成安装及接电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投标格式中标的名称要求填写为:1.“阅报栏箱体”2.“43寸LCD液晶屏”、3.“播控系统”、4.“环境监测板”、5.“散热系统”、6.“防盗锁”、7.“LED照明系统”、8.“电器部分”、9.“双面滚动灯箱”、10“内容制作”、11.“信息发布系统”、12.“摄像头”,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友情提示: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