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82025092005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YL002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函[2025]1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2210866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1547606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66326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504千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包含 7 条规划市政道路,规划次干路 2 条,规划支路 5 条,道路总长约 2.504 千米。竖向即南北向为规划支路三十一(北华路 - 十里长街),长度约 1236 米、规划红线宽度 20 米。横向即东西向自北向南分别为:①规划支路二十六(规划支路三十 - 规划支路三十一),长度约 180 米、规划红线宽度 15 米;②规划支路二十五(规划支路三十 - 规划支路三十一),长度约 214 米、规划红线宽度 20 米;③规划支路二十七(规划支路三十 - 规划支路三十一),长度约 187 米、规划红线宽度 12 米;④规划北盛路(规划支路三十 - 规划支路三十一),长度约 221 米、规划红线宽度 30 米;⑤规划支路二十八(规划支路三十 - 规划支路三十一),长度约 225 米、规划红线宽度 20 米;⑥规划北丰路(规划支路三十 - 规划支路三十一),长度约 241 米、规划红线宽度 30 米。研究范围内涉及: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排管(电力及通信)工程。由各相关单位同步实施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总投资额:22108.6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西边庄村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新城电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包含7条规划市政道路,规划次干路2条,规划支路5条,道路总长约2.504千米。规划竖向即南北向为规划支路三十一(北华路-十里长街),规划红线宽度20米。规划横向即东西向自北向南分别为:规划支路二十六(规划支路三十-规划支路三十一),规划红线宽度15米;规划支路二十五(规划支路三十-规划支路三十一),规划红线宽度20米;规划支路二十七(规划支路三十-规划支路三十一),规划红线宽度12米;规划北盛路(规划支路三十-规划支路三十一),规划红线宽度30米;规划支路二十八(规划支路三十-规划支路三十一),规划红线宽度20米;规划北丰路(规划支路三十-规划支路三十一),规划红线宽度30米。排水工程:最大管径2600mm;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mm。设计范围内共涉及: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排管(电力及通信)工程。由各相关单位同步实施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招标方法: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总投资额:22108.6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为本单位职工。(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2016〕 285 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为本单位职工。(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2016〕 285 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 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