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和主语国际外立面LOGO标识工程施工合同-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核能大厦和主语国际外立面LOGO标识工程施工合同
- 项目编号:HDGC-GC-GKJT-25-2512
- 交货/服务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暂定为 51天 具体以谈判确定的工期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117号核能大厦和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
- 供货范围:核能大厦B座裙房转角新增“中核集团及LOGO”、核能大厦西三环方向新增“中核集团CNNC及LOGO”、平移现状“中核工程”四字安装至图例位置、主语国际首体南路方向(东侧)新增“中核集团及LOGO”等字样的立体发光字标识共4处。包括外立面logo标识的方案编制、报批报建、现场实施、调试、第三方安全鉴定、配合验收及标牌合法合规的网上公示等全部工作。
- 质量要求:合格,并按照甲方要求满足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如需):近五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 标识 工程,包含已完工和在建项目。近五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
(4)信誉要求: 1)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或承诺。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或承诺。3)报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或承诺。 ?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上述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如果项目经理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其他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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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