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镇巴县汉江流域(平安、巴山、巴庙集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已经镇发改规划[2024]61号、镇发改规划[2025]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镇巴分局,建设资金为2025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巴县平安镇、巴山镇、巴庙镇;
2.2、建设内容为:新建处理能力为 100m³/d的污水处理站2座,250m³/d的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污水主管网11183.1m,污水支管网3800m。
2.3、项目投资总额:2500.1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名称:
镇巴县汉江流域(平安、巴山、巴庙集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标段、平安镇集镇):新建平安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00T);平安集镇室外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镇巴县汉江流域(平安、巴山、巴庙集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二标段、巴山集镇):新建巴山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00T);巴山集镇室外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镇巴县汉江流域(平安、巴山、巴庙集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三标段、巴庙集镇):新建巴庙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50T);巴庙集镇室外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状态;
(3)施工各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针对于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4、参加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一个施工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确认时间
报名确认时间从2025年9月20日0:00至2025年9月25日0:00。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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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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