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X2025024
项目名称:砖井堡遗址—南墙西段马面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长城保护中心砖井堡遗址—南墙西段马面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砖井堡遗址—南墙西段马面抢险加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长城保护中心砖井堡遗址—南墙西段马面抢险加固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长城保护中心砖井堡遗址—南墙西段马面抢险加固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提供工程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09月份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无在建项目承诺。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01月份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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