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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关庙镇人民政府2025年关庙镇沈家岭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Y-AK202570

项目名称:2025年关庙镇沈家岭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1,684.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关庙镇沈家岭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71,684.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71,684.5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地基和基础工程 771684.5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71,684.5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关庙镇沈家岭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关庙镇沈家岭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专门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于202510月16日9:00:00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各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7.请各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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