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宣化店镇2025年环卫一体化清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9222025010002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2-2025-00194
3、项目名称:大悟县宣化店镇2025年环卫一体化清扫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28.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528.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拟对大悟县宣化店镇部分区域全线清扫及转运服务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报名不予受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等政策措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在职在岗员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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