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YSJS-G2025-0024 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晏园关帝庙保护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16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29848.55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清晏园关帝庙保护修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联合体即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5.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示范格式”。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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