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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900G250922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设备更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七台河康达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服务;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3建设内容:对七台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311套,微孔曝气器8924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粗 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排砂设备、砂水分离器、 一期高效生物倍 增池设备、鼓风机房的空气悬浮风机变频器、二次提升泵房提升泵设备、中水处理间的排泥阀门、二期AAO 生化池曝气系统、加药间加药泵和溶药搅拌机、污泥脱水间的冲洗水泵和输送机、储泥池的搅拌机 和泥位计、排水池的排水泵、在线监测间的在线监测仪表、高压配电及自控系统、污水提升泵站的污水泵等设备更新,共计设备与阀门311台(套),微孔曝气器8924套。项目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48.23吨 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308.06吨,年削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5840吨。;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要求的设计成果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对七台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的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
2.7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8招标控制价: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3.3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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