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3-ZTZY-G2025-0027 项目名称:泗阳县2025年度缓解低收入人口因灾致贫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59.808050万元(采购包1:17.967600万元;采购包2:41.8404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分包一:17.9676万元、分包二:41.84045万元。 注:因本项目保费金额执行文件统一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请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统一填写为分包一:17.9676万元、分包二:41.84045万元,具体格式按照开标一览表要求执行,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价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全县范围内总人数约104014人,分包一:爱园镇、穿城镇、裴圩镇,人数约31248人。 分包二:众兴街道、城厢街道、来安街道、三庄镇、临河镇、王集镇、李口镇、卢集镇、新袁镇、庄圩乡,人数约72766人。 通过财政出资为全县原“十三五”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口、“十四五”低收入人口(民政部门认定四类群体)投保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伤残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本项目中标单位最终承保数据以采购人汇总扣除民政、残联等其他部门已参保部分后的数据为准。 投标分包选择:为保证上述分包所涉及的乡镇责任险工作推进的同步性,投标人可参与任意分包或全部分包的投标。 开标顺序:按分包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即先开分包一,再开分包二。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每位投标人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已在分包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参与分包二评标,但在分包二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