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静海团泊实验学校高中部新建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82025096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09001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外国语大学静海团泊实验学校高中部新建项目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2025〕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为1191559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同时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出资比例为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7141.08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建设36个教学班,每班50人,满足1800人的教学、体育活动等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63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141.08平方米,项目新建高中教学楼、风雨操场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同步实施室外操场、道路、绿化、配套管网等室外相关配套工程。 高中教学楼为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面积约13775.78平方米。主要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等。 风雨操场为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面积约3365.3平方米。主要包括风雨操场、设备机房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东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赣江道东一路,南至现状学校,西至赣江道,北至秀水路北一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静海团泊实验学校高中部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141.08 平方米,主要建设高中教学楼13775.78 平方米(地上4层)、风雨操场3365.30平方米(地上2层),最高高度为19.95米,最大单跨跨度:42米。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风雨操场屋顶采用钢结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同步实施室外相关配套工程。完成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需求。标段总投资额10909.0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01日 至 2027年05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施工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格要求:(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2)如采购方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投标,采购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责任分工范围对应的采购能力;(3)如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施工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格要求:(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2)如采购方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投标,采购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责任分工范围对应的采购能力;(3)如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