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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加工装备智能制造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1G25091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加工装备智能制造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己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社会【2025】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商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加工装备智能制造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777号哈尔滨商业大学C区校园内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6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9.39平方米。其中工程中心主楼总建筑面积5027.89平方米,均为地上;消防泵房总建筑面积171.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6.7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总工期3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本项目控制价24289127.0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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