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长市龙虎山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子审服发(2025)批字17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子长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子长市瓦窑堡街道龙虎山景区游客中心。
2.2建设规模及内容:(1)游客中心提升改造:局部墙体拆除并新砌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2)停车场厕所提升改造:拆除室内所有设施、地面、墙面及顶棚,电气、暖通、采暖、弱电、给排水改造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3)天上人间旅游厕所提升改造:电气、给排水、通风等基础设施改造;
(4)主要节点及道路提升改造:拆除烂尾楼侧金属护栏:游客中心前局部铺装、和平广场局部铺装、健身器材及和平广场雕塑无损拆除、景区所有现状标识牌、垃圾桶和座椅,铺装恢复工程,安装铝方通格栅景墙87米,网格划线266.85米,三色道路中线3626米,大屏幕喷漆39.23平方米,停车场安装充电桩,慢行步道喷地坪漆164.4平方米,车挡警示图案46平方米,喷灰处理622.5平方米,外墙真石漆、木嵌条分隔10.45平方米,仙女亭破旧建筑翻新,露营地安装金属立体字8个,喷灰处理622.5平方米,栏杆安装23.6米,雕塑、健身器材安装,青石板汀步3.76 平方米,铺设彩色混凝土 132.17平方米,石材地面铺装21.15米,安装信息滚动显示牌1块;
(5)导视系统及基础设施设改造:安装内部导视牌、外部交通标识F杆等各类标识牌共计241个、垃圾桶90个、座椅45个。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2.4概算总投资:461.28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11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子长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子长市
联系人:贺文涛(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18992149676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慧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融信园5号楼3单元301室
联系电话:09118885790
监督单位:子长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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