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Y271-WZ0202-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芳烃部、储运部伺服液位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产品范围:芳烃部储罐伺服液位计10台、储运部储罐伺服液位计59台。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公司。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290万元(含税)。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的伺服液位计业绩,数量1份及以上(以发票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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